工业和信息化部应急通信保障中心2023年度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工业和信息化部应急通信保障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内设机构
第二部分 工业和信息化部应急通信保障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支出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九、财政拨款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第三部分 工业和信息化部应急通信保障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工业和信息化部应急通信保障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责
工业和信息化部应急通信保障中心成立于2013年,是经中央编办批复成立的工业和信息化部直属正局级事业单位。作为专业的应急通信支撑机构,秉承“平时服务、急时应急、战时应战”原则,承担应急值守、重大活动和突发事件通信保障等职责,构建部、省两级应急值守、视频会议和应急通信指挥调度系统运行维护体系,持续提升应急通信保障能力,全力支撑工业和信息化部突发事件、重大活动通信保障工作。
二、内设机构
工业和信息化部应急通信保障中心内设4个处室,分别为综合处、协调保障处、运行维护处、发展建设处。
第二部分 工业和信息化部应急通信保障中心
2023年部门预算表
(注:2023年工业和信息化部应急通信保障中心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也无使用政府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注:2023年工业和信息化部应急通信保障中心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也无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注:2023年工业和信息化部应急通信保障中心无使用财政拨款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工业和信息化部应急通信保障中心
2023年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工业和信息化部应急通信保障中心2023年收支总表的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工业和信息化部应急通信保障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中心2023年收支总预算6006.00万元。
二、关于工业和信息化部应急通信保障中心2023年收入总表的说明
工业和信息化部应急通信保障中心2023年收入预算6006.00万元,其中:上年结转7.85万元,占0.13%;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86.65万元,占比13.10%;事业收入5196.50万元,占比86.52%;其他收入15万元,占比0.25%。
三、关于工业和信息化部应急通信保障中心2023年支出总表的说明
工业和信息化部应急通信保障中心2023年支出预算6006.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374.18万元,占89.48%;项目支出631.82万元,占10.52%。
四、关于工业和信息化部应急通信保障中心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的说明
工业和信息化部应急通信保障中心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794.50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786.65万元、上年结转7.85万元;支出包括:资源勘探工业和信息等支出734.5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9.93万元。
五、关于工业和信息化部应急通信保障中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工业和信息化部应急通信保障中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86.65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减少224.09万元,降低22.17%。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过紧日子的要求,厉行节约办一切事业,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重点压减了非急需非刚性项目支出,同时合理保障了必要支出需求,体现在有关支出科目中。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2023年预算为727.36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减少283.38万元,降低28.04%。
(二)住房保障支出2023年预算数为59.29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减少4.65万元,降低7.27%。
六、关于工业和信息化部应急通信保障中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的说明
工业和信息化部应急通信保障中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62.0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48.0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住房公积金。
公用经费14.0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委托业务费、福利费。
七、关于工业和信息化部应急通信保障中心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的说明
工业和信息化部应急通信保障中心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301.7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189.7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12.00万元。
八、关于工业和信息化部应急通信保障中心2023年国有资产占用情况的说明
截至2022年8月31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应急通信保障中心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及以上专用设备6台(套)。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更新购置车辆1辆;单位价值100万元及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九、关于工业和信息化部应急通信保障中心2023年预算绩效管理情况的说明
2023年工业和信息化部应急通信保障中心对项目支出全面实施绩效目标管理,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项目2个,涉及资金624.61万元。根据以前年度绩效评价结果,优化项目支出2023年预算安排,并进一步改进管理。下一步,将按照财政部有关制度规定开展2023年绩效自评,加强评价结果应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如投资收益、利息收入等。
(四)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指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方面的支出。
1.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工业和信息化部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工业和信息化部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二)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反映用于资源勘探、制造业、建筑业、工业信息等方面支出,主要涉及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科目。
(三)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1.住房公积金(项):是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
2.提租补贴(项):是经国务院批准,于2000年开始针对在京中央单位公有住房租金标准提高发放的补贴,中央在京单位按照在职在编职工人数和离退休人数以及相应职级的补贴标准确定,人均月补贴90元。
3.购房补贴(项):是根据《国务院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国发〔1998〕23号)的规定,从1998年下半年停止实物分房后,房价收入比超过4倍以上地区对无房和住房未达标职工发放的住房货币化改革补贴资金。在京中央单位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单位<厅字〔2005〕8号>》规定的标准执行。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